社会发展首先是生产力的发展,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无论是资源配置与产品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经济增长率的提升、物质财富的增加,效率始终处于重要的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经济社会发展效率得到了非常大的提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提高效率,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手段,也是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价值理想。不断增进社会公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提出了我国发展富强的目标,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邓小平同志则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由此可知,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表现为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实质是不断增进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要求新特征,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尽管公平与效率有时存在着矛盾,但我们不应把二者视作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加以割裂开来,而应把体现效率、促进公平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并行不悖的目标始终坚守。具体而言,一方面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通过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公平竞争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机制,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不断提升劳动生产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继续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关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强化对分配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在新时代发挥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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