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实施“软暴力”。逾期无法偿还就以“轰炸通讯录”、发“征信黑名单”、恐吓信等方式进行催债。
为避免在校大学生陷入校园贷陷阱,徐婕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要拒绝过度的、超出个人能力的、不合理的消费。不要盲目攀比,学会调节个人心理。
第二是要尽量避免使用网络借贷工具。在线支付让人缺乏花钱的真实感和界限感,购物网站自带的贷款工具,容易让人陷入贷款的循环。
第三是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对推荐“校园贷”的同学和朋友保持警惕,不轻信“低门槛、无抵押、低利率”的贷款,如遇平台或个人怂恿借贷,要第一时间向校方报告求助。
珍惜信用也是珍惜自己的名誉权
据刘志华介绍,《民法典》的1024条对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做了规定。这一条的第二款对名誉做了定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因此,珍惜自己的信用,实际上也是珍惜自己名誉权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信用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民事主体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护自己的信用权益。
刘志华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应当做诚实守信的公民,在选择金融服务、金融消费的时候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收入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消费产品。尽量不要脱离自己的偿付能力去借贷。因为如果脱离自己的偿付能力去借贷,就有可能出现不良的征信记录,影响到今后的金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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