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4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医院看病做检查,换一家医院就要重新检查一遍,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这个困扰患者已久、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如今有了实质性解决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检查结果互认难,是因为利益受损、风险增大等原因,导致部分医院和医生对此持消极态度。只要主观上不情愿,客观原因就不难找:设备与试剂不同、操作程序和标准不统一、小医院技术不可靠、医疗风险不好控制和分担……这些困难随便拿出一个,就会成为阻碍结果互认的“拦路虎”。医院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医保与医院怎么互动,更是决定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
过去医院和患者是一对一的关系,双方增进互信即可。但结果互认牵涉到多家医院,没有互信就很难互认。互信需要在“一患多医”之间建立,这是过去不曾出现的现象,亟须出台与之相适应的规则。
首要的规则,是建立风险防范与责任分担机制。将医疗事故归咎于外院检查质量不高,外院认为解读结果有偏差等,相互之间如此推责与互损,只会让纠纷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调和。建立第三方分担机制,推出“结果互认责任险”等险种,用共济保障等方式降低责任与风险。建立专项基金,针对结果互认导致的医疗损害进行理赔等,这些措施利于消除顾虑。
医院疏通信息交流渠道,是做好结果互认的前提。影像资料、电子病历等,倘若可以及时跨院调阅,结果互认就能更精准高效。医院内部医务人员之间很好沟通,当医生对本院的检查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相关医技人员当面交流。但医生和外院的医技人员隔着距离,且彼此之间不认识,交流难以进行。互联网可消除物理阻隔,应探索构建“互联网+结果互认”这一互联网诊疗新模式,用创新化解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