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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价值是多元且不可替代的。 |
中评社北京4月9日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这既可以规范地方政府合村并居工作,更稳妥推进乡村振兴,也可以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
经济日报发表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研究员马庆斌文章表示,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价值是多元且不可替代的。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村落的建筑设计工艺和技术值得现代建筑研究和挖掘,传统村落的空间格局、邻里关系、乡风民约等对于城市打造和谐的邻里关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对于长期生活在喧嚣城市中的居民来说,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有较强的吸引力。保护传统村落,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产业支撑。
文章分析,然而,在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难题。其一,在快速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个别地方为了获取土地指标或通过撤村并居降低提供公共服务成本,导致有些自然村落消失,对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保护工作提出极大挑战。其二,传统村落保护过程存在“硬件”损失和“软件”缺失的难题。主要是老旧房屋和老街等维护的传统工艺工匠和材料缺乏,一些传统村落原真性的格局、建筑等在改造中被破坏。其三,传统村落保护偏重经济效益问题。从实践来看,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以旅游开发为主,经营主体倾向于旅游设施的投资建设,忽视对文化遗产真迹、工艺传承人等方面的投入。其四,保护与发展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土地政策和产权制度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利用传统村落发展民宿产业,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社会资本的进入会受到原有房屋的产权及非标准住宿设施准入等因素制约。
文章指出,下一步,高质量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应分区分类施策。首先,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细则,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按照保护优先、兼顾经济的原则,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村落。在坚持传统村落建筑等实体保护的同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邻里社区治理等研究整理保护,加快传统池塘、河道、古桥古井等蓄洪泄洪系统的恢复。其次,对于城市群都市圈内的传统村落,制定专门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对传统村落摸排登记,纳入城市群和都市圈区域内乡村振兴的专项规划。应在保证传统村落原生态的前提下,赋予现代生活的必要设施,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实现从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再次,探索公益性保护和利用投资运营体系,研究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基金,避免过度商业化削弱传统村落的保护,可考虑加快实施传统村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妥推进传统村落民居产权流转试点,通过深化“三权分置”,实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发展民宿、传统手工业、生态精品农业、休闲度假、康养等产业。此外,尊重村民在传统村落中的主体地位。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需要村民深度参与,实现村民和游客的契合,生活和生产的融合,保护和利用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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