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任务明确,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
此前,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赣州、苏州、厦门、唐山、乐山5个城市成为试点城市。
2022年,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指导地方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将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包括做好调价可行性的评估,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将调价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重点三: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任务明确,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个人负担。2019年以来,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先后启动,在放缓医药费用增速、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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