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包括县城在内的建制镇发展
2020年,中国拥有的乡镇级行政单元38741个,其中建制镇的数量是21157个,占比达到54.6%,2020年全国建制镇镇域面积469.7万平方公里,占到全国国土面积的4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19.42万个,占到全国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48.62%。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建制镇镇区常住人口为3.25亿,占到全国人口23%,占全国城镇人口的36%。与六普数据相比,十年间建制镇镇区常住人口增加了0.59亿;占全国总人口比重提高了3.15个百分点,但是占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下降3.75个百分点。建制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保持稳步增长,但是在整个城镇化人口中的占比出现下降,说明中国城镇化人口主力并未聚集到建制镇,而是聚集到建制镇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和特大超大城市。中国人口城镇化发展,是包括“城”和“镇”在内的整体发展。在中国未来城镇化发展中,应当提升包括县城在内的建制镇在中国城镇化的作用。
中国的县城都属于建制镇。除此之外,一个县还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建制镇。建制镇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承担着重要作用,是推进就地城镇化的核心载体。
就地城镇化第一个门槛就是农村人口的进城,这个进城就是指以建制镇包括城关镇在内的农民进城的最合适的门槛,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更高层次需求的良好路径。有利于农民从事离土不离乡的一些职业,包括在建制镇从事物流、交通、餐饮,但是居住仍然可以回到农村,离土不离乡。
发展包括县城在内的建制镇能够解决中国当下庞大的留守群体问题。一些农民工到大城市去了,留守群体会面临诸多问题,而农民工选择在县城和建制镇就业,有利于他们关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
推动建制镇发展,不能齐头并进,需要有重心。《意见》指出,“坚持‘一县一策’,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通过发展县城和特大镇,有利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如何发展县城和特大镇,《意见》提出,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意见》对县城进行了功能定位,按照不同特点分成五个类别,确定不同发展路径,包括: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只有对症下药,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效果。
加大县级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框架体系,是整个财政体制协调运转的基础环节。在多级政府体系下,在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才能划分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这是确保整个财政体制有效运转的基础和条件。
实践证明,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由地方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能是有效率的,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特别是加大县级财政改革,提升县级财政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使县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与承担的责任相匹配。进而减弱县域人口流出的动力,提升县域的吸引力。《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城。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有理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机制,才能推动县域经济更好发展,进而提升县域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