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海涵)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作为国家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南沙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据瞭解,南沙地处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名副其实的湾区之心,全域面积803平方公里,开发强度是23%。区位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广阔、产业基础坚实,使得南沙具有具有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独特优势,粤港澳三地合作对其开发意愿亦比较强烈。
国家层面对于南沙发展的正式部署可以追溯至2012年。2012年9月份,国务院批覆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要求推进南沙开发建设,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在南沙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打造优质生活圈。而新近出台的《南沙方案》则是推进南沙建设的基础性文件,为支持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了根本遵循。
据笔者观察,《南沙方案》明确要在南沙深化粤港澳的全面合作,指明了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主攻方向,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产业基地。粤港澳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为吸引创新要素在南沙集聚,《南沙方案》在强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方面提出了许多有力的措施,比如,对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对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站式创新创业平台按规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南沙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纳入当地的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加强就业配套服务保障,并在住宿公寓、通勤、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大力推动人才集聚,推动构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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