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防和治理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行业治乱、监督警示等开展系统施治,努力铲除“保护伞”滋生土壤。比如,广东省纪委监委加强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推动堵塞漏洞,提升行业治理水平。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运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促进案发单位重点改、主管部门深入改、全区面上改,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督促最高检党组推动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坚持“打伞破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法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各机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打伞破网’,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纪委监委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梅传强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同时强化纪法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此外,对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受到诬告陷害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并澄清正名,充分激励和保障其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