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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屎官”打官司的那些事儿
http://www.CRNTT.com   2022-11-08 16:55:17


  中评社北京11月8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年来,养宠物成为许多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汪星人”“喵星人”作为“家人”和“朋友”,在给人们带来陪伴和快乐的同时,也会引发一些伤人、买卖等纠纷,给“铲屎官”们带来了不少烦恼。那么,养宠物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就该院审理的几起涉宠物纠纷案件作出提示。

  两狗掐架主人拉架被咬伤 因未牵绳法院判决担全责

  邓女士饲养了一条黄白色柴犬,郭女士饲养了一条棕色巨贵犬。2021年3月24日,邓女士的朋友在公园帮其遛狗时,其柴犬被郭女士饲养的巨贵犬咬住。后郭女士上前掰开巨贵犬的嘴,将巨贵犬拉开,在此过程中,郭女士被柴犬咬伤。根据监控录像显示,郭女士在遛狗时未牵绳。

  当日,该柴犬被送到宠物医院进行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8200元。同日,郭女士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邓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郭女士赔偿宠物狗医药费8200元。

  郭女士辩称,其认可原告宠物狗被自家狗咬伤的事实,但不认可发票金额,不同意支付医药费。郭女士表示,两只狗打架,她拉架的时候自己也被原告的狗咬伤了,当庭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郭女士遛狗过程中,其未能履行管理注意义务,以至其饲养的巨贵犬咬伤邓女士的柴犬,郭女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郭女士在阻止巨贵犬撕咬柴犬的过程中被柴犬咬伤,郭女士对于其自身的损害,是其自身过错所导致。首先,事情起因为郭女士饲养的巨贵犬咬伤柴犬引起。其次,动物不具有理性,在两只犬撕咬打斗过程中,郭女士徒手掰开巨贵犬嘴巴,理应知悉可能会对其自身产生一定的损害。因而对于郭女士反诉要求邓女士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郭女士赔偿邓女士宠物医药费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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