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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状处理国安案 各界析4大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22-11-13 11:05:23


 
  她举例说,若香港国安法案件的有关控罪涉及发布煽动刊物,而有关刊物是以中文所书写的,甚至包括广东话俗语,不懂看中文的外籍大律师必然无法理解,只能依赖英文译本在法庭争拗有关刊物的内容,不排除因译本的翻译与原意有所出入,而导致法院误信控罪存在疑点,故就相关案件的性质而言,根本不适合由外籍大律师担任辩方代表。

  港产大律师可胜任

  龚静仪强调,香港有多达约1,600位执业大律师,人才济济,其中多很多人同时拥有本地及英国的执业资格,甚至兼具控辩出庭经验,完全有足够能力担任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的辩方代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黄英豪表示,香港国安法不是一般本地法律,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旨在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而整部法律均由中文写成,以中文为准。因此,若外国大律师不懂中文,又不熟悉中国法律体系、香港国安法立法原则及立法原意,将难以正确理解和诠释有关这部特殊的法律。

  风险3 英律师接触机密 或“义务”告知所属国

  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允许来自外国的律师辩护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存在诸多潜在国安风险,不能排除有关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接触到国家机密内容,亦不排除律师钻空子刻意引导香港法官偏颇理解香港国安法,从而影响裁决,导致无法贯彻落实国安法保障国家安全的目的,因此不得不提高事件在国家安全方面的风险评判。

  退休裁判官、大律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讲师黄汝荣指,英国有一条普通法罪行,即包庇叛国罪。若有证据显示,有外国反华势力可能曾通过代理人与黎智英相勾结,而Tim Owen在代理此案过程中,或会接触到与英国国安层面相关的证据细节。根据英国法律,他有义务告知英国政府,但他若这样做,不仅违反了香港证人的保密原则,更会对中国国家安全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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