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对记者表示,认同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此事必须以正视听。此案的关键已经幷非是否单纯是外籍律师的问题,而是法庭批准黎智英的理由是透过该律师Tim Owen提供有关人权的法律知识,过分强调人权,反而忽略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忽略了中国对国家安全的立法背景及其精神。这才是令公众忧虑的地方。周浩鼎认为,透过到终院上诉,必须要向法庭清楚申述幷且讲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否则让人权主义压倒国家安全,会变成本末倒置。
意图在西方舆论引发风波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中律协创会副会长黄国恩指出,黎智英是被控勾结外国势力,违反国家安全法,可能涉及重大国家机密,根本不宜请洋人律师进行辩护,绝对有泄密风险,而且有违立法原意。黄国恩认为,黎智英的法律团队内已经有熟悉国安法的香港法律专才,聘请英国大状是想以西方人权标准挑战香港国安法,幷在西方舆论引发风波,向特区政府和中央施压,以人权挑战国安法权威。香港法庭绝对不应批准他请英国大状来港辩护,根据香港国安法,司法机构有责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