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办证后予以追缴”
为业主吃下定心丸
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山兰大厦业主代表张德成拿着手中几本不动产权证书,难掩拿到证书后的喜色。
张德成所在的山兰大厦,开建时间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1993年10月28日,海南山兰贸易实业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琼中县营根街三角路口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88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贸易综合大楼,同年开工建设山兰大厦项目。根据琼中县住建局核实,该项目截至2016年8月共办理房产登记记录48笔,且23位业主均于2016年之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按照最新政策,原颁发的房产证须换发不动产权证书之后,才能进行抵押、转移登记等业务。”琼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梁海珠表示,在进行换发证件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项目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业主无法顺利换证,这也就导致不少商户无法通过抵押等途径扩大再生产,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
“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发现问题比较多,部分原始档案缺失,无土地登记发证原始档案。由于早期档案管理不规范以及工作人员的变动,未查到该宗地用地审批、土地证证书、宗地图以及发证记录等信息的原始档案材料。”琼中县常务副县长张志强表示,由于主体公司已不存在无法查找到,在土地分割方面也遇到了麻烦,同时上述土地出让金也存在疑似未缴清情况。
张志强说,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山兰大厦等项目中不属购房人责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由相关单位按照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职责分工,同步推进拖欠土地出让金及税费追缴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登记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