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三项全新举措
据瞭解,央行、银保监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重点推出三项全新举措:
一是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二是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三是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与此同时,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是对前期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的延续和深化。”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说,新政策的核心在于“动态调整”,即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在一定条件可放宽或收紧,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