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0日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这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最直观阐释。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家庭经济风险显着下降,家庭抗风险能力逐渐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提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为我国今后十年经济发展指明方向和道路。家庭消费是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收入是家庭消费的基础性因素,也不能忽视家庭经济风险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家庭经济风险方面,我们不仅仅关注单一风险,更应该关注由各种风险引起家庭资产负债表变化引发的整体风险变动。
降低经济风险、缩小家庭经济风险差异是提高居民消费预期的保障。内需提振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家庭消费则是内需的主要力量。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家庭风险意识加大,包含消费在内的生产和投资等家庭活动需求减弱,家庭预防性储蓄增加。降低家庭经济风险有助于提高家庭消费倾向,修复生产较强与需求偏弱的不均衡。
提振内需尤其是家庭消费,不仅需要加强收入的基础性作用,更需要从宏观层面制定长期战略规划,多维度、多手段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降低家庭经济风险,缩小家庭经济风险差异,从而提升家庭消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家庭收入,降低家庭经济风险。发展是第一要务,经济增长是提高家庭收入、降低家庭经济风险的主要手段。区域协调发展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之一,也是我国今后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之一。通过区域内的生态、民生、交通等综合协调,区域协调发展不仅可以全面降低区域内家庭经济风险,还可以缩小区域内家庭间经济风险差异;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家庭工资性收入;健全资本市场、加大家庭普惠金融教育,增加财产性收入。
优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保制度的兜底性作用,降低家庭经济风险,提高家庭未来消费预期。社会保障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也是家庭经济风险管理的压舱石,不仅保障了家庭现金流稳定,更提高了家庭抗风险能力。优化社保体系建设,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不同群体社会保障程度的差异,增加女性生育保险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第二支柱的覆盖面。加速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并尽快在全国实施,稳妥增加个人养老账户的保障类产品供给,如税延型养老保险和税优型医疗保险,实现家庭抗风险能力以及财富的增值、保值和传承,降低家庭未来风险预期,促进家庭消费。
精准化调整税收政策、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家庭经济风险差异。加大税收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对缩小家庭经济不平等具有显着的异质性作用,如消费类税收的调节力度最大,收入类税收次之,最后是财产类税收;税收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作用较为显着,对城市家庭的调节力度高于农村。因此,税收制度的精准化调整可以进一步缩小家庭经济风险差异。进一步扩大奢侈品征税范围,将家庭人口结构和家庭总收入纳入到税率制定中,通过税收减免提高生育率,以家庭总收入为计税基数,保护低收入家庭,从而降低家庭经济风险。
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家庭经济风险。家庭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是降低家庭经济风险的重要手段。如果家庭风险管理能力充分,即使较大风险,对家庭福祉的影响也会较小;反之,如果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即使较小风险,也会对家庭福祉产生较大冲击。收入提高是降低家庭经济风险的重要因素,但收入结构不合理可能会抵消收入增加对家庭经济风险降低的作用,因此在提高工资性收入的基础上,要尽可能优化收入结构,降低家庭对工资性收入的过度依赖,从而降低家庭经济风险,促进消费。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财富管理理念,先齐家后理财,制定稳健的财富管理计划,借助更多金融工具降低家庭经济风险,如商业保险,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消费。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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