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9日电/网评: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刻不容缓
来源:东方网 作者:徐林生
进入21世纪,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16年国家实行“二孩”政策,2017年生育率略有上升,但低于政策预期。2021年国家推出“三孩”政策,提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从去年人口60年首次负增长看,“三孩”政策暂未达预期。
曾几何时,我国人口负增长是不可想象的“假设”。去年11月,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在《人口与健康》杂志发表文章“大胆”预测,依据目前偏低生育率,我国人口负增长将提前至2027年出现。如今“话语”刚落,真的“狼来了”,令人意外,值得高度关注。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人口红利”居功至伟。研究表明,劳动力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6%。假如人口出现负增长,将对我国人口结构、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等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近年来,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目标引导下,一些地方陆续出台鼓励生育政策,如延长产假、发放小额补助、“二孩”“三孩”养育补贴等,但收效并不明显。生育问题影响因素复杂,要解决育龄夫妇“不想生”“不敢生”的“生育之忧”,局部性“小恩小惠”式激励恐怕难以奏效。系统着眼、顶层设计、加大力度,提高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紧迫感,才是应对人口负增长最优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环顾左右,对生育不友好的现象比比皆是:女性就业受歧视、育龄妇女孕产期待遇没保障、小孩入托入学难,学生负担仍然较重,子女教育支出几成“无底洞”,加上就业竞争激烈、房价高企、医疗开支不小……每一项都在点滴吞噬着人们的“生育意愿”。
生育是个人大事、家庭大事,也是社会大事、国家大事。根据人口增长不断下降趋势,鼓励生育应成各界共识。从各国遏止人口负增长成效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宜早不宜迟,力度宜大不宜小。瞻前顾后、议而不决,可能错失最佳决策时机,导致政策效应难及预期。
从长计议,我们必须从更新观念婚育、整治天价彩礼、呵护好孕产妇、均等化教育资源、推进普惠托育、提高生育补贴、加大税收减免、完善就业安排、加强医疗和住房保障等,尽早作出制度性安排,系统性解决育龄群体的“生育之忧”。祗有这样,才能彻底扭转人口负增长趋势,让经济增长的“刘易斯拐点”迟点到来。(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