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城市群职教资源流动规则,协商构建利益补偿机制。城市群发展的初期阶段,职业教育资源往往过度集中,次中心城市则处于“吃亏”状态,极易造成公平和效率的严重失衡,需要国家层面通过相关机制进行协调。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双管齐下,能够更好地协调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关系,推动城市群职业教育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调节功能,以财政转移支付、发放政策红利等方式进行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对于可流动性资源,例如优质双师型教师资源,可协商建立区域内流动规则和教师培养补偿机制,激发人才培养活力。
充分激发数字资源效能,搭建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城市群文化同源、产业相似,数字技术可以发挥更大效能。要加强城市群职业教育的数字化调整,运用现代化的数字技术搭建公共数据平台,更加准确地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超前规划,对学校毕业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定期发布城市群内部产业动向及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动态等相关信息。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并参考动态数据资源,由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引导职业院校进行专业设置,根据城市群产业发展状况及院校自身特色及时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结构,评估专业发展的优势并积极发扬,评判专业建设的缺陷并及时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