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证券业在港直接融资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了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加强深港债券交易合作与创新、完善跨境保险业务、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试点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等7条措施。亮点包括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等。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限制,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路径,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拓展离岸账户功能等6条措施。亮点包括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
余凌曲判断,新政令到前海在开展资本项目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国家政策支持,新政首次提出支持前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有利于前海更好地打通与香港的跨境资金通道。
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的数据,2022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达5137.98亿元,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稳居国内大中城市第三位。金融业增加值较2018年增长67.5%,占GDP比重也由2018年的12.7%跃升至2022年的15.9%,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着提升。而根据“第3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GFCI 32)”显示,香港与深圳同居世界十大金融中心。是次新政,进一步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体制携手衔接,令到业界对深港金融合作未来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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