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持续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聚焦公务接待中“吃公函”、损害群众利益“乱摊派”、对抗组织审查性质认定、做好容错减责免责工作等问题,持续以案释纪说法论理,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治理成效提供明确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整体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
现实中,一些地方失实信访举报客观存在,诬告陷害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声誉,挫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落实二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精准甄别具体情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实事求是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开展谈心谈话、消除思想顾虑,做好跟踪回访;注重澄清成果运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在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踏上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步不退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阔步前行。(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