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四权’是为乡村‘通络’,法治则进一步‘强筋’。”闫永志代表期待,通过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构建起完备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法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修正草案还增加立法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权衡代表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发挥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保障作用,让法治体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应新的发展阶段和目标任务,使我们重大的改革发展有法可依,是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关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修正草案的这些修改,是新时代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生动体现。”广东实验中学校长全汉炎代表说。
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立法法修正草案总结实践经验,增加规定“专项立法计划”,要求“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玉萍代表说:“修改立法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和加强高质量立法,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与时俱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
草案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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