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屙积弊难遁形——
“一把手”履责不力、靠粮吃粮,致使分管企业管理混乱,政治生态乌烟瘴气
“卢林案具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特征。”参与审查卢林案件的福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廖庭俊说。
作为本土粮食品牌,“稻花香”曾伴随一代福州人的成长。2017年,为做大做强品牌价值,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市粮储局牵头成立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然而在公司筹建过程中,时任市粮储局“一把手”的卢林,通过某民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代持稻花香公司12%股份,成为仅次于王莺官的第二大自然人股东。
打着改制旗号当起了“影子股东”,令人诟病的还不止于此。
2020年4月,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稻花香公司受委托,在距离福州约3000公里的黑龙江省泰来县,建立3万吨动态储备粮库,并承担相应采购和代储代轮换工作。
“远隔山海的距离,要辗转飞机、动车、汽车才能抵达,这对异地动态储备粮的监管是极大考验。卢林本应给予有力督导、指导,可他却较少过问相关工作,使得监管形同虚设。”廖庭俊说。
失去监管的稻花香公司,粮食“以陈顶新”能够通关验收,“转圈粮”虚假轮换竟无人察觉,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动态储备粮进行加工销售、违反储备粮“专仓储存”规定等问题多发频发。
这般混乱的局面直至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时才被发现。其间,稻花香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赚取新旧粮差价和国家粮食轮换补贴;卢林则借稻花香公司为他人承接应急储备粮项目、入股企业提供帮助,以此获得巨额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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