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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保存维护工作,是一个地区保存历史记忆与先民传统智慧的重要工程。 |
中评社╱题:台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现况初探 作者:施沛琳(漳州),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教授
【摘要】本文初探“台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现况”,除说明台湾当局对文化遗产之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与维护机制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推广方面,梳理了各年龄阶段之非遗教育,幷针对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之可能发展提出拙见。
一、定义
本文初探台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亦简称“非遗”)教育现况之前,首先厘清“文化遗产”相关定义。①“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主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与台湾当局相关“法令”所界定。“文化遗产”的概念有二,一为“物质文化遗产”,即“有形文化资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无形文化资产”,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一)物质文化遗产
全世界针对文化遗产的探讨,来自1964年5月25日至31日在威尼斯一项会议中通过的“威尼斯宣言”。该宣言的第11条强调了应尊重各时代加在一座文物建筑上的正当物,亦即:各国或各地区应整体性看待文化遗产。尔后,其精神也于各相关法规或宣言中予以强调。
“威尼斯宣言”宣布之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了《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②该项公约将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自然遗产(Natural Heritage)与复合式遗产(Cultural & Natural Heritage)。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继而,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后,则使世界遗产的范畴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资产”);如此,使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界定范畴益形周延,同时也更符合立法原始本义整体性、真实性和完整延续潜力的要求,各国及地区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跟着也与时俱进。
本文所指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规定,主要来自台湾当局“《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中所称“无形文化资产”③,包括: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口述传统、民俗、传统知识与实践。各项具体所指如下:(一)传统表演艺术:指流传于各族群与地方之传统表演艺能。(二)传统工艺:指流传于各族群与地方以手工制作为主之传统技艺。(三)民俗:指与人民生活有关之传统幷有特殊文化意义之风俗、仪式、祭典及节庆。(四)口述传统:指透过口语、吟唱传承,世代相传之文化表现形式。(五)传统知识与实践:指各族群或社群,为因应自然环境而生存、适应与管理,长年累积、发展出之知识、技术及相关实践。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与维护机制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凡具历史、艺术、科学等文化保存价值的文化,都是珍贵的遗产。其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因其具备特定的空间及形体,如古迹、古物、历史建筑等,一旦面临改变与破坏的威胁,变化相对明显。反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乃人类社群与其生存环境、大自然互动及生存历史条件所创造累积且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因非具象存在,同时以人为载体,常须因应特定时间与场域呈现,更增加了掌握及保护的难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保存维护工作,是一个地区保存历史记忆与先民传统智慧的重要工程,以台湾地区而言,这些文化保存对象遍及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角落幷包含多元的族群分布,足能彰显文化的多样性与丰富性。
台湾当局于1982年首度公布实施“《文化资产保存法》”;先后于2002年修正、2016年两度修订。依该“法规”精神,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了“人”所维系的传统与技艺,因此保存维护机制与人才传承,成为文化事务主管部门持续推动的重点,其相关做法如下:
(一)订定保存维护计画:根据新修订的该“法规”第92条规定,为落实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保存维护,台当局订定各案“保存维护计画”,涵盖工作如下:一是基本资料建置(文化资产履历);二是传习或传承活动(以保存者为核心之世代间传艺学习活动);三是调查与纪录制作(调查报告、影音纪录等);四是教育与推广活动(课程、演出、展览、工作坊、研讨会等);五是保护与活化措施(不受误解、偏见与协助重获生命力之各项措施);六是定期追踪纪录;七是其他事项。④上述七大工作环环相扣,建立了一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二)人才养成配套机制:这部分以传统表演艺术及传统工艺方面人才的养成为主;流传于各族群与地方之传统表演艺能及以手工制作为主的传统技艺,以公部门的力量,致力传统艺术的保存,幷着重人才永续传承,以保存传统表演艺能(如音乐、歌谣、舞蹈、戏曲、说唱、杂技),以及传统技艺(如编织、染作、刺绣、制陶、窑艺、木作、剪粘、雕塑、彩绘、裱褙、造纸)。
培育重要传统艺术人才方面,除表彰传统表演艺术及传统工艺保存者之卓越艺术成就外,幷透过“重要传统表演艺术及传统工艺传习计划”,委托以“师徒制”推动重要传统技艺传习教学;同时推动“传统艺术接班人计划”、“台湾传统戏曲剧团开枝散叶计划”、“传统戏曲接班人扶植计划”等人才养成配套机制,协助习艺有成的青年艺术家能够以演代训,回归传统文化场域,幷培养青年世代的创作人才及欣赏人口。
在文化事务主管部门辖下之“传统艺术中心”2019年的“传统戏曲接班人、开枝散叶计画”预算成长为2倍,亦显当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重视。其中,“传统艺术人才培育计划”自2009年起启动保存者核心技艺传习计划,采“师徒制”的传习计画,提供重要传统艺术保存者传习费每月约5万元(新台币,以下同)。
传统艺术中心自2017年起同时推动“传统艺术接班人计画”,该计画包括:传习演出及工艺示范推广计划,运用宜兰传艺园区丰硕的文化观光资源,提供实践与展演场域,给予已结业的传习艺生透过“以演代训”、“驻园创作”及“文物指导”等延续精进技艺及增加舞台实务经验的机会。
2018年另有“台湾传统剧团开枝散叶计划”,从协助民间剧团着手,透过盘点民间各剧种发展现况与困境,研订“辅导民间剧团看家戏制作专案计画”、“辅导传统戏曲剧团新作发表计划”、“戏曲梦工场节目征集计划”、“重塑民间剧场节目征集计划”、“协助传统剧团延聘专业顾问及专案经理计划”五项辅导计划,让民间剧团找回原生土地根基,投入剧团新人的培育工作,让剧团自身体质得以新陈代谢,幷鼓励接班人开枝散叶,续而投入传统艺术领域。
另为扩大传统艺术人才培育与传承之整体效益,2019年度起执行“传统戏曲接班人扶植计划”,以“培育台湾传统戏曲剧团接班人”为目标,用倍增的预算,让文化部门与教育体系、民间团队资源得以整合,促使彼此间对于人才培育与接班人养成之工作效益相互加乘。
(三)民俗方面:指与人民生活有关之传统幷有特殊文化意义之风俗、仪式、祭典及节庆。以凝聚在地共识、尊重文化差异为原则,逐案订定短、中、长程计划,辅导社群落实文化保存,以保存维护与人民生活有关之传统幷有特殊文化意义之风俗、仪式、祭典及节庆。
(四)口述传统及传统知识与实践方面:协助县市政府办理普查,尽速发掘具登录潜力之案例,同步启动保存维护机制,以保护口述传统(史诗、神话、传说、祭歌、祭词、俗谚等),以及各族群或社群,为因应自然环境而生存、适应与管理,长年累积、发展出之知识、技术及相关实践(如渔猎、农林牧、航海、历法及相关祭祀等)。
(五)建构“重要之无形文化资产数位化保存与展示网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推广
不论哪一种文化遗产,不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密不可分,更是人类知识、技术累积的成果,是人类珍贵的资产。因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的产业发展趋势,人才之培育必须与人力需求、企业资源扣合,透过拟订完善的文化资产人才培育发展政策与整合产业人才信息,详加规划产业所需人才的质量、相关领域职能基准与证照制度,均是文化遗产人才培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也是台当局持续推动的重点。另一方面,随着文化遗产新兴产业的盛起,产业上出现许多人才缺口;因此,跨领域人才的养成,亦是迫切的需求之一。
台当局文化主管部门对于“无形文化资产之保存维护”重视程度可从年度预算经费看出,以2019年为例,文化主管部门“文化资产局”投入“无形文化资产”的预算,成长为3倍。同时,其辖下“传统艺术中心”在该年度投入“传统戏曲接班人扶植计划”、“台湾传统戏曲剧团开枝散叶计划”的总预算,也成长为2倍,致力翻转过去强调硬件建设的预算结构,大幅增加挹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费。⑤
(一)虚拟式文化遗产教育机构
台湾文化事务相关主管部门为了更方便推动文化遗产人才培育与相关教育推广,设立了虚拟式教育机构“文化资产学院”。该学院设立在原为“台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后改名为“文化资产园区”辖下。⑥2014年为进一步落实推广文化遗产成为共同的普世价值,积极规划以人才培育为主要发展重点,以整合台当局机关、学术单位、民间(专业)团体等资源,通过“产官学研民”合作方式,依循教育、训练、研究、寓教于乐等方式,包括:正规、非正规教育、技术培训等管道,期望以系统性的学程,系统性建立完整的人才培育机制。藉由培植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各种人才,提升文化遗产软实力,因此“文化资产学院”孕育而生。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亦为其涵盖的范围之一。
据台当局文化主管部门规划,该虚拟式文化遗产教育机构,着眼于成为全台重要的文化资产培训基地;培育一流文化遗产人才,强化维护文化遗产的治理能力;提升文化遗产人力资源质量,创造卓越效能;以“专业化、认证化、国际化”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通过“产官学研民”的多方合作,建构文化遗产职能发展、教学与认证的上中下游管道。
“文化资产学院”分:教学、产训、研发及推广等四大群组,补助对象包括全台各公私立大专院校、公私立学术研究机关、专业团队及民间团体等。各群组发展重点如下:1.教学群组:以跨域专业养成为出发点,以教育为主轴;2.产训群组:以场域训练及考取专业证照为出发点,以训练为主轴;3.研发群组:以保存修复研究为主题,制定规划标准;4.推广群组:以寓教于乐模式进行,以培养一般民众文化资产兴趣为主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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