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之下,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就离不开当前的国际大势。当前的国际大势为全球化,那么该大势与我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我国主张的应坚守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守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及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国际规则是什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是什么,如此才能在高水平、高层次的背景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具体应该如何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倡议之间的联系,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实现。“一带一路”倡议即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抓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有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可提供理论支撑、具体合作的项目与合作的方向。我们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应成为我们国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基地与平台。基于此,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不可脱离全球化之大势与“一带一路”的平台;充分利用这一大势与平台可为实现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助力,提供巨大的发展与合作空间。
我们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领域应不局限于传统的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而是应该热烈拥抱新技术、新领域。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城市群,可在新技术发展、使用方面起到引领国家发展的作用。具体而言,包括数字经济、网络空间、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科技农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特别是人工智能、公共卫生、高科技农业等应成为今后从粤港澳大湾区向“一带一路”参与国推进合作的力量和平台。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深圳是我们国家公共卫生秩序建设最好与最具创新的地区之一。“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因而在此过程当中,如果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从而为《联合国宪章》目的和宗旨的实现贡献力量,则不仅需要粤港澳大湾区这样的平台,更需要相应的规则,也需要相应的原则。
二、当代国际秩序的特点
上图阐述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与特点。简而言之,几乎国际法的所有原则和规则均源自于国内法。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体系开始,到二战后建立起以联合国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其中的规则和原则主要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此过程中,中国及中华民族的贡献因历史原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然国际秩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原则和规则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兴革。恰逢其时的是中华民族正处于实现百年复兴的重要历史节点。国人应该有信心,应该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审视当今的国际秩序与规则,应该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基础,以现代国际交流交往的需要为目标,努力为兴革国际秩序贡献中华民族的理念、价值、思想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