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6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那一天,我看到阳光照在墙上,我的感触好深……人一旦失去自由,就什么都没有了。”留置室里,四川省泸州市川穗粮油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田平回顾自己的人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田平出生在叙永县一个普通职工家庭。从宜宾粮食技工学校毕业后,田平被分配到叙永县大树区粮油食品站工作,后又被调到叙永县省粮食储备库工作。1992年,因为效益不好,单位鼓励职工自谋职业,田平选择了停薪留职,外出打工,这一走就是10年。
2002年,田平接到原工作单位通知,他被返聘至泸州市川穗粮油有限公司。10年在外务工的经历,让他对新岗位倍感珍惜,田平很快进入角色,凭借工作经验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得到了领导的认可。2017年,田平当上了川穗粮油有限公司的经理、法定代表人。
然而,手中有了权力,诱惑往往不请自来。或许连田平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从某一刻开始,他心中对粮食工作的那份守望和初心正悄然发生着改变。
“与我们合作的企业,因为业务上的关系,经常在一起喝茶、喝酒、打牌、钓鱼。”田平回忆道。面对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刚当上经理的田平还是有所顾忌,然而在一次次的觥筹交错中,他渐渐放下了心中戒备,不仅对老板们送上的红包礼金感谢费来者不拒,甚至与这些企业老板称兄道弟。泸州金土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郑某某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至2020年,在田平的授意下,川穗公司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协议的方式,将自有资金拆借给金土地公司,并从中收取利息。其间,金土地公司有5次未按期还款,而田平未进行催缴。为感谢田平在还款时间上给予的关照,郑某某先后分5次送给田平共计12万元。
2019年,田平再次通过签订虚假协议的方式,以代储大米轮换费的名义为金土地公司在资金周转上提供帮助。作为回报,郑某某先后分5次送给田平现金共计10万元。“当时脑海里有个念头,觉得这个事情就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我不说他不说就没人知晓,就抱着这个侥幸心理,一次二次越陷越深。”田平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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