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单位租车每超过10天就需要领导班子开会集体研究1次。督查组调阅了该市交通运输局班子会记录,查实该局自租车之日起,未按要求召开班子会商讨租车相关事宜,该局相关干部存在以长期租车形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不正确履职的问题。最终,荔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曾某某、办公室主任陆某某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针对违规租用车辆、租用车辆缺少约束等问题,荔浦市纪委监委采取制发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跟踪督办等方式,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督促该市交通运输局与租车公司解除车辆租赁协议的基础上,督促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健全落实租车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既要“点上改”,也要“面上治”。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监督双管齐下,通过运用公车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大数据碰撞比对、蹲点式调研、暗访式监督等方式,梳理发现个别单位车辆租赁管理“打擦边球”和个别基层单位执行公车改革政策“打折扣”等问题23个。该市纪委监委采取挂牌督办、谈话提醒、跟踪回访等措施,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