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政策效能不断提高
纵向看,自中国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
记者瞭解到,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中央财政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并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2020年,创设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多年来,随着中国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效能不断提高。
横向看,国际经验表明,一些国家的央地财力转移存在逆向激励、放任地方政府“躺平”等问题。如何促进正向激励、调动地方财力改善的积极性?
据瞭解,中国自2005年以来实施“三奖一补”(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本级税收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政策,不断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引导带动地方政府下沉财力。2018—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由2462.79亿元增至4107亿元,年均增长10.8%。
“中国总体上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协调配合、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保障地方政府日常运转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中央承担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增强地方对基本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引导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针对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分类管理,《报告》明确了方向:
一般性转移支付——结合财力状况稳步增加,并向中西部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分配方法,促进地区间财力分布更加均衡。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根据中央财政支出责任足额安排,探索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政策,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衡。
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合理安排,资金定向精准使用,强化对地方的引导激励,并逐步退出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还提出“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包括推动修改预算法、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单独作为一类管理、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等。专家分析,此举释放出将制度建设作为未来改革重点的信号。目前,中国转移支付制度并无专门法律,主要靠财政部的部门规章进行规范。相关制度建设的推进,将进一步增强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提高政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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