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把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关键,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坚持全面从严、持之以恒,纠树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化风成俗、形成常态。
坚持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党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督促各级党组织带头检视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扫思想灰尘、纠正行动偏差,坚定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把作风建设作为教育培训必修课,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增强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创业创优的自信自觉。
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常态整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结合主题教育及省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部署,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优化完善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更好激发干部担当尽责、争先创优的精气神。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对作风建设行动松懈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确保在作风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着力推动从源头减负,加强各类督检考成果贯通运用。完善省直机关党组(党委)、国有企业和高校党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大查处力度,督促推动领导机关以上率下形成生动局面。
坚决纠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基层单位反映突出问题进行联动整治,统筹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结合地方机构改革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抓好基层治理各项改革措施协同落实,以有力监督规范完善基层权责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主动性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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