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3日电/据新华社报导,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科学构建、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全面推进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将县域内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卫生院,通过建立一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形成梯次帮扶带动。从单个机构的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医共体内所有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发展,更好优化资源整合和下沉,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傅卫在发布会上介绍,1个县可以组建1个医共体,也可以组建多个医共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先后确定山西、浙江、新疆3个试点省份,以及其他省份的县(市、区)共828个试点县。
“泸县于2019年启动医共体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被确定为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晋宇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地结合区位特点和群众就医习惯,组建三个医共体,在医疗资源空间布局上,已经形成10分钟村级、20分钟镇级、30分钟县级医疗服务圈。
傅卫介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的系统重塑。指导意见的印发,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南。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力争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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