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2月20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0日发表富权文章:红十字会 重启两岸“第三类接触”?以下为文章内容。
“二一四事件”发生后,昨日的后续事态发展,分为两个主要方向。其一是福建海警局执行中国海警局有关“在厦金海域展开常态化执法巡查”的指令,派出四艘执法船艇,在厦金海域巡查,航行位置围绕金门岛的北方、南方及东南方海域,进行护渔行动。这四艘执法船艇大小差异甚大,最小的一艘长十五公尺、最大的长达九十二公尺,这比台湾当局“海巡署”部署在厦金海域的舰艇的吨位要大得多。而且,其中两艘福建海警局的船艇,还并靠金门县的“金厦游轮”进行临检,有六名海警人员登船,于船舱查验“金厦游轮”的航行计划、船舶证书、船长及船员证照与船长签名后,逗留三十二分钟后离船。这就强化了大陆方面强调的,两岸渔民自古以来在厦金海域传统渔场作业,根本不存在所谓“禁止、限制水域”一说的论点,因而大陆海警轮有权对该海域的船只进行执法。实际上,在马英九当家时期,大陆海警和“海巡署”经曾经多次在该海域进行联合演习。而昨日的临检,就连台湾地区“中央社”也承认,“金厦游轮”在载搭乘客自金门水头出港,绕行金门海域导览,因乌沙角外多浅滩,故在航行中偏向大陆地区,因而大陆海警完全有权对其进行临检。
其二,在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提出,台方应尽快放船放人,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实真相并严肃处置相关责任人,给遇难人员家属和两岸同胞一个交代之后,台湾当局在“放人”,有了较为正面的回应。陆委会和海基会分别发出新闻稿,表示将于今日在金门县“遣返”两名获救的大陆渔民。而朱凤莲也透过书面表示,“福建省、泉州市有关方面持续与船员家属沟通,决定由泉州市红十字会等派人陪同家属于二十日赴金门,接回两名生还人员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大陆方面是绕过海协会,由红十字会出面接回两名获救渔民。这是基于因为民进党当局拒绝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制度性联络机制“停摆”的原因,拒绝造成“两岸两会恢复联络接触”的假象。那么,台湾当局是派出什么机构的人员与泉州市红十字会的人员进行接触并接收渔民呢?看来肯定不会与海基会派去金门的人员,当然更是将会拒绝与“海巡署”人员接触。因此,既有可能是与大陆方面关系良好的金门县相关团体,也有可能是以“对口”的形式,由台湾地区红十字会派出的人员,承担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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