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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国民党中常会组织改革呼声再起
http://www.CRNTT.com   2024-03-12 10:51:47


 
  实际上,民进党的组织形态可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亦即本来是“偷师”国民党,但现在却胜于国民党。《民主进步党党章》第十五条规定,“直辖市”市长、“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干事长及书记长为当然中央执行委员及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任期依其职务调整;县市长为当然这样执行委员,并互推一人为当然只有常务执行委员,任期依其职务调整。
  
  同一条文又规定,“立法院”、“直辖市”议会党团代表、县市长及中央部会以上之政务官,经邀请应列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会。
  
  这样,民进党的“票选中常委”和“票选中执委”,虽然都是党内各个派系的代表,但因为“当然中常委”的名额不少,而且都是来自政治斗争及行政运作的第一线,因而对最高决策能够发挥平衡党内派系利益的作用。
  
  其实,国民党参考民进党的做法,进行中常会组织改组的呼声,并非自今日始。早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选举中,卢秀燕当选台中市长后就指出,这次当选的中国国民党籍县市长应好好治理自己的县市,才能为党加分,而“直辖市长”应为“当然中常委”,才能让党走向真正符合民意潮流。
  
  卢秀燕并不因为自己是刚当选的“直辖市长”,就能呼吁将“直辖市长”纳为“当然中常委”,而“瓜田李下”,而是真正的出于公心。正因为如此,当时的党主席就作出较为正面的回应,决定邀请十五位县市长当选人列席中常会,扩大中常会参与机制。但只是列席中常会,并没有实际发言、提案或参与表决的权力,因此只是象征意义。党内也有声音,希望将新科县市长指定为“当然中常委”,比照执政时期的重要部会首长,以增强党机器的民意代表性。
  
  吴敦义的决定未能完全“到位”,可能是受到《中国国民党党章》的限制,在尚未修改党章之前,无法实施此改革议题。但不知为何,国民党中常会在“九合一”选后检讨报告也指出,建议修改党章,将党籍“直辖市”、县市长列为“当然中常委”,待翌年召开“全代会”通过后即具中常委身分,届时在常会中拥有正式提案与表决权。不过,随后的“全代会”却没有这项修改党章议程。
  
  朱立伦当选国民党主席后,也曾提出过政党内造化的主张,认为应由具民意代表性的“国会”议员来主导政党政策与事务,而非仅由党代表选出民意代表性弱的中常委,进而主导党内决策,与民意产生落差。朱立伦认为,决策核心应包括地方首长、“国会”领袖、议会等等,如何设置,不能只用加法,要用整体全面的改革,希望透过党主席吴敦义领导的团队,做整体考量,让真正决策核心由民意来代表。但后来朱立伦也却没有主导“全代会”按照这个主张修改党章。
  
  从今次中常委改选的“教训”中,朱立伦主席确实是有必要重视部分党员的呼声,及落实自己当年的主张,倘在明年五月的党主席选举中获得连任的话,就应当在随后举行的第二十一届第四次“全代会”上,将此修改党章的议题列为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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