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6日电/据新华日报报导,警惕!新套路盯上新消费
又一个“3·15”如期而至,消费维权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涉消费纠纷3.9万余件。记者梳理省市两级法院近日密集通报的涉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发现,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兴起,消费侵权逐渐从传统领域延伸至新消费领域,各类侵权新套路不断出现,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痛点。
拍卖公司找“托”哄抬竞价,构成消费欺诈
近年来,出现了通过参与网络拍卖购买大件消费品的消费新场景。网络拍卖在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暗箱操作、信誉缺失等诸多问题。
王某在某拍卖公司的网络平台上竞拍一辆二手汽车,当拍卖价达到4.97万元,竞买号X、竞买号W突然“冒出来”竞相出价,最终王某以6.09万元竞拍成功。事后王某得知,竞买号X、竞买号W均是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注册的账号,遂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查证属实后对拍卖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认为拍卖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汽车价款三倍赔偿。法院认为,拍卖公司利用其特殊身份参与自己组织拍卖活动的竞拍报价,误导王某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最终判决拍卖公司赔偿3.12万元。
直播“卖惨”带货,短视频博主被判“退一赔三”
眼下直播营销等新业态经营模式已被消费者普遍接受,但其间也存在经营乱象。“女孩‘玲玲’及生母被继母虐待、喂食不明药物”“‘玲玲’身患重病,需要卖玉治病”……直播间里“玲玲”的悲惨经历令人心生怜悯,网友万某出于同情,下单购买玉器献爱心。谁曾想,“玲玲”的故事竟是短视频博主焦某为吸引流量杜撰的。直到看到焦某团队的“庆功宴”视频,万某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一气之下将焦某及某短视频平台等公司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焦某发布道歉声明、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