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4月8日电/澳门新华澳报8日发表富权文章:台当局的言论自由:独立有功,统一有罪?以下为文章内容。
昨日四月七日,是所谓“台独烈士”郑南榕“殉难”三十五周年,也是为纪念郑南榕而订立的“言论自由日”,民进党当局的高层纷纷出席“郑南榕殉道三十五周年追思活动”。虽然目前是“五二零”前夕的敏感时刻,及美国“AIT”主席罗森伯格上任后不到一年就第五度访台,警告民进党当局“美国不支持台独”“必须维持现状”,因而民进党当局高层发表的谈话,不敢像往年那样强烈褒扬郑南榕的“台独烈士事迹”,但却仍然借题发挥,打着追求“言论自由”的旗号,贩卖“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亦即只有民进党可以拥有言论自由,不准在野势力享受言论自由的货色。
实际上,蔡英文昨日上午在出席“郑南榕殉道三十五周年追思纪念会”上所说的“我们拥有的民主自由并非屹立不摇。威权主义的扩张和假讯息的攻击是全球性的挑战,也对台湾的民主自由形成莫大的威胁”,就被政媒两界解读为,她是要用“捍卫言论自由”的华丽外衣,来包装其受到普遍质疑的“抗中保台”及“认知战”论调,将批评民进党当局的言论打成“假讯息攻击”,因而不能享受言论自由。而赖清德前日在观赏一个为纪念郑南榕而布展的特展后也声称,自己上任后为守护台湾的民主自由,将进行社会改造,“国家”重建,“来洗涤每一个人的人心”。就被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和前民进党“立委”郭正亮质疑,是要进行思想控制?另外,对于赖清德提到“自由要付代价”,郭正亮直言,难道未来他要叫沈伯洋让“警总”复辟,审查每个人认知正不正确吗?找他审查每个人的心灵?这就是准备搞台湾版的“文化大革命”。
其实,从二零一六年蔡英文刚走马上任,就迫不及待地宣布郑南榕自焚的四月七日为“言论自由日”,并在此后每年的四月七日都亲身出席对郑南榕的追思活动,就可从中窥见,民进党思维定势中的“言论自由”,是宣扬鼓吹“台独”的自由。但民进党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不适用于宣导国家统一,甚至还是“有罪”。近期检调当局以“间谍罪”起诉了多起主张国家统一的社团负责人,就是民进党当局对言论自由的最确切诠释:鼓吹“独立”有功,宣扬统一有罪。
值得注意都是,最早将郑南榕自焚日订定为“言论自由日”,是赖清德。二零一二年他在出任台南市长时,就率先把四月七日订为“台南市言论自由日”。二零一三年高雄市长陈菊跟进,到二零一六年蔡英文上台时,“行政院”正式核定四月七日为“言论自由日”。
郑南榕是闽籍的外省人第二代,却竭力鼓吹“台独”。他所创办及出任总编辑的《自由时代周刊》,在当时的国民党政权实行“戒严”体制时,大力批评时政,反对独裁,主张自由民主,并以杂志社为基地,多次发起要求民主化改革的活动,逐渐成为党外运动的重要人物。而在当时的国民党政权解除“戒严”后,郑南榕却仍然反对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独大“政府”对于自由思想诉求的压制,并且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台湾独立”运动。一九八八年,郑南榕更进一步在杂志上刊登了许世楷的《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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