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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方案》:创新两岸融合发展实践的典范
http://www.CRNTT.com   2024-08-28 00:12:45


 
  (四)台湾企业与民众利益受损

  中止适用ECFA协定税率是近10年来大陆地区最大规模的关税调整,其中包括了化工产品、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等大量产品,是对台湾制造业的一次重大打击。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已占据了一席之地,许多大型的台湾公司将岛内公司作为生产总装,将日常的生产制造过程放到大陆工厂进行生产。如今大陆直接取消对台湾进口产品的优待关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盈利空间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台湾同胞也难以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祖国大陆发展进步成果。

  四、《东莞方案》对当前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实践意义

  尽管赖清德当局上台给两岸关系增添变数,致使两岸气氛紧张,但民间交流仍在有序推进。《东莞方案》的出台实施,对当前以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具有探索示范和借鉴作用。

  (一)深化莞台企业创新合作

  东莞牢牢把握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等四个目标定位,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一方面,支持东莞台资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申报认定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东莞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合资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大线上销售力度。

  (二)出台“六个一”惠台政策

  东莞落地落实《东莞方案》可以概括为“六个一”:一是构建一套“专人+专职+专责”的推进机制;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惠台政策,以“实施方案+政策清单+项目清单”形式,推动各项要求细化落实到位,研究制定扶持台企在莞发展的个性化政策;三是打造一个高水平莞台产业合作园区,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莞台优势产业合作领域,规划一个高水平的产业合作园区;四是聚焦台企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增资扩产等领域,谋划组建东莞两岸创新发展基金,为台企台胞在莞投资兴业提供坚实保障;五是组织一系列深化两岸交流对接合作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级两岸交流合作项目等;六是凝聚一股多方参与的合力,举办一系列政策宣传宣讲活动,组织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有深度地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上述惠台政策重点是支持东莞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莞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

  (三)助力两岸产业合作和创新发展

  面对两岸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影响的新环境,《东莞方案》提出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更深层次的合作。第一,在产业转型方面,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东莞台资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等。第二,在推进制度型开放方面,深化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改革。在符合行业相关监管要求前提下,在职业教育培训等领域向台资企业开放,全面取消持股比例等限制。第三,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充分利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进粤台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四)打造台胞安家乐户的优选地

  东莞作为大陆台胞台企发展最早、最集中、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是十万台胞的“第二故乡”。在东莞,成立了被称为“天下第一台协”的台商协会、大陆第一所台商子弟学校、广东首家台资医院等,有超过5万名台胞常住东莞就业、生活,超过5000名台籍学生在莞求学、就读。可以说,东莞与台湾的合作已经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各个方面。总体而言,《东莞方案》实施的目的,不仅是要打造台商创新创业的优选地,而且要打造台胞安家乐户的优选地。大力支持台湾同胞来莞兴业创业、生活工作,增强台胞台企的获得感、认同感,让更多台胞融入东莞。

  五、以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的路径探索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绵长福祉,围绕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共创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美好未来发表重要讲话,为两岸关系发展、台海和平稳定指明了前进方向。⑦《东莞方案》的落地实施,承担着以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的重要任务,对其可行路径进行探索有助于增进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增强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和统一意愿,为国家统一特别是和平统一夯实基础和创造条件。

  (一)两岸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决定大国兴衰的关键因素。当前,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大陆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此必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两岸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首先,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东莞台资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支持台资企业充分利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申报认定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对东莞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其次,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鼓励中小台资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在东莞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台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东莞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在松山湖科学城设立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孵化基地或技术创新转化中心,支持东莞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最后,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东莞城市更新,鼓励打造现代新型产业社区。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耕地集聚区,加快整合连片产业用地。

  (二)支持台胞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

  自“31条”政策出台和细化措施实施以来,大陆惠台政策进入了以同等待遇为主线的新时期,对于促进台湾经济参与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东莞方案》的实施,更加务实的举措将推陈出新,不断迭代升级,不但国家政策赋能,而且省市也有实在举措。在当前两岸关系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发挥两岸民间机构或组织的协商和沟通作用,通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平台的民间交流机制,汇聚民意,巩固两岸制度化经济合作的成果,号召台商和台胞广泛参与两岸民间的协商和沟通,探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的方案,如通过两岸高校交流吸引台湾青年来大陆求学、就业、创新、创业,通过两岸基层治理论坛加强两岸地方和基层联系,以民间交流绕过两岸经济合作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两岸经贸正常往来,从而有助于台胞台企更顺利地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联合打造两岸共同市场

  两岸共同市场兼具两岸特色和共同市场的一般特点,是货物、资本、技术、劳动力等产品和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通、对外关税统一的市场。《东莞方案》的实施,一方面将加强两岸经济联结,动员台商有序嵌入大陆产业链体系,促进两岸贸易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吸引广大台湾青年来大陆求学、就业、创业、投资和生活,通过参与服务业“双循环”,提升两岸服务业分工层次,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东莞方案》推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将进一步促进台湾经济融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扩大两岸交流合作中,增加融合发展的因素,通过举办各种交流活动,吸引台胞到祖国大陆来交流访问,使更多的台胞能够正确认识大陆,在联合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过程中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四)共建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家园

  《东莞方案》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有助于携手共建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家园。一是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东莞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合资合作,探索创新技术入股、相互持股等合作新模式。二是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深化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改革,支持台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大线上销售力度。在符合行业相关监管要求前提下,在职业教育培训等领域向台资企业开放,全面取消持股比例等限制。支持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台资企业产品展销平台。三是携手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探索出口货物快速通关“直通车模式”,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的研发、维修和检测业务,为建立完善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同等待遇政策制度体系作出实践探索。

  六、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习马二会”时强调,“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民族有共同的责任、对未来有共同的期盼。我们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来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在当前复杂严峻的两岸关系形势下,《东莞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的真诚善意,明确释放了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政策信号,为促进粤(莞)台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创造了更多机遇,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是维护两岸和平、促进两岸共同发展、推进祖国统一与民族复兴的有效路径和必由之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两岸同胞都肩负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通过落地落实《东莞方案》,以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打造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先行地和试验区,也是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与底气的有力之举,共同为推进祖国统一与民族复兴贡献更大智慧与力量。

  本文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项目“‘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与新时代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路径研究”(GD22ZDZTQ01);暨南大学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项项目、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台区域合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中评社:《中评重磅:东莞发改局详解东莞方案》,2023年12月13日,http://www.crntt.com/doc/118_3691_106831613_1_1215104224.html

  ②新华社:《王沪宁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上强调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2024年6月14日,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40614/ceb62a0f2c9e4c17abc32108a67195cf/c.html

  ③程辉:《东莞被赋予“四新”定位 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中国经济导报》2023年9月12日,第001版。

  ④郑杨:《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经济日报》2023年10月30日,第012版。

  ⑤刘乐萱:《不能让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成为民进党的“提款机”》,《统一论坛》2024年第2期,第33-34页。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34个税目产品关税减让答记者问》,2023年5月31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xwfb/xwfyrth/202405/20240503513848.shtml

  ⑦评论员:《以“四个坚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南方日报》2024年4月11日,第A04版。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4年7月号,总第319期,P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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