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近年来涉及直播时长的网络主播纠纷案件发现,“有效直播时长不足”成为一些MCN机构举证网络主播违约的主要理由之一。为了完成“有效直播时长”任务,很多主播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近年来,由于高强度工作、作息不规律和睡眠不足等原因,甚至出现主播在直播中晕倒等情况。
在王岳签下的那份合同中,同样对直播时长进行了明确约定。作为公司的主播,王岳的直播时长标准为:每日直播时间6小时,每月有效直播不得低于150小时,开播天数不得低于26天,否则视为王岳严重违约。
王岳以身体不适难以承受高强度工作,且合同中有大量不平等条款为由,向公司提出撤销合同请求,但遭到公司拒绝。
未播够时长,被索赔100万元
“不合理和模糊的直播时长规定,使得满足合同要求的难度大幅提高。”在北京某MCN机构长期工作的刘少文表示,一旦未能满足直播时长标准,网络主播就极有可能面临拿不到底薪、劳动强度过大等困境,甚至会因此被MCN机构要求赔付高额违约金。
“工作两个多月,每月收入还不到3000元,却赔了20万元违约金!”让小新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因未能播够约定时长,无法获得保底工资维持日常生活,在主动提出解约后,被MCN机构要求高额赔偿。
王岳与此前的演艺公司签约后,工作近半年时间里拿到手的所有收入为3725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如果王岳违约,则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200万元。公司认定王岳违约后申请了仲裁,称遭受了实际损失,要求王岳赔偿100万元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