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家提供的“教程”,北青报记者来到两家商城,分别租借了两家不同品牌的共享充电宝。按照“教程”联系平台客服沟通后,两家的客服均在未归还充电宝的情况下结束了租借订单。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两家客服都选择优先信任客户所说的话,而这种信任在商家的教程中成了漏洞,牟取不义之财。两个共享充电宝均有充电插口,如果带走,可以被正常使用。
与商家所说不同的是,两家共享充电宝平台均扣除了一个小时的租借费用,分别为5元和4元。确认情况后,北青报记者将两个共享充电宝归还到了原来的位置,并就网售此类教程的情况向二手商品交易平台进行了举报。
针对网售“将共享充电宝据为己有”教程的情况,前述一家共享充电宝平台客服表示,确实有客户在租借充电宝后会出现问题,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充电宝也不会追踪实时位置。
另一家共享充电宝平台的客服表示,客户提出诉求后,平台会优先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因此会先选择信任客户。针对此类问题,客服会向上级反馈核实,及时加强管理。
已有人因此类行为被判处刑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利用漏洞和平台的信任将共享充电宝据为己有,符合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客观上有盗窃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构成盗窃罪。
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此前已有人利用其他类型的系统漏洞,将共享充电宝据为己有,后被法院认定犯盗窃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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