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既需要在完善制度规则、健全市场体系、创新监管治理等方面攻坚克难,也涉及央地之间、地方之间、政企之间关系的深刻调整,同时还面临区域差异、城乡差异、行业差异等客观实际。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统一大市场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确保统一大市场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党中央战略意图。
(二)必须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市场和政府协同发力。要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要持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防止不当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三)必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中央层面要不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范无序竞争,同时推动解决财税体制、统计核算、政绩考核等深层次矛盾,健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各地区要找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定位作用和比较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防止各自为政、画地为牢,避免搞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四)必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全国统一大市场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而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着力打通阻碍国内大循环畅通的梗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也要积极推动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扩大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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