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31日电/澳门新华澳报31日发表富权文章:联合国2758号决议精神不容亵渎。以下为文章内容。
半个多世纪前,当被赵朴初先生形容为“三尼”的肯尼迪、赫鲁晓夫和尼赫鲁联手发起“反华大合唱”时,毛泽东主席以如椽巨笔写下了《七律•读报诗之一》:“反苏忆昔闹群蛙,今日欣看大反华。恶煞腐心兴鼓吹,凶神张口吐烟霞。神州岂止千重恶,赤县原藏万种邪。遍寻全球侵略者,惟余此处一孤家。”冷眼向洋看世界地嘲笑那嗡嗡叫的“群蛙”。
昨日,又有“群蛙”跑到了属于中国领土的台湾地区台北市,麇集召开反华大会,重演“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的一幕。这个由名为“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主办的第四届年会,只不过是一些西方国家的若干反华议员拼凑的非官方组织,却通过了一个既是藐视联合国大会及其通过的决议,也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所谓“典范决议”,声称“对于中国政府曲解联大2758决议,并与『一中原则』不当连结,『IPAC』表示遗憾”。这个所谓“典范决议”还声称,一九七一年联大2758决议原文中,并未提及台湾、更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拥有主权,也并未阻止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因而“IPAC典范决议文”表示,未来将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联合国相关国际组织,并且在各国国会推动这项决议。
然而,对于“联合国2758号决议未提『一中』及台湾定位”的谰言,已经被联合国高层严厉驳斥过。最近的一次,是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被记者问及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一事时说:“我们的立场十分明确。我们遵守联合国大会决议,遵守一个中国原则。我们所有的行动都以此为依据。”
实际上,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高票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决议,即第2758号决议,就明文确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而在联合国大会通过此决议之前,美国是正在运作两个决议案的,一个是“两个代表权”亦即“两个中国”提案,这连当时台湾当局的“驻联合国大使”也不能接受的,因而未有被美国等国家提交给大会;另一个是“重要事项”案,主张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会员国同意,但由于第2758号决议案已经抢前提出并获得通过,因而就等于是拦截了该“重要议题”案。台湾当局的“代表团”眼看大势已去,宣布退出联合国,这本身就是默认了第2758号决议是涵盖整个中国,包括台澎金马地区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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