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之所以不顾党内外的呼声,继续重用黄珊珊,并委请其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其公开的理由,一方面是此时应先稳住阵脚,解决问题,再讨论究责;另一方面是,黄珊珊当时是竞选总部总干事,总绾竞选帐目,熟悉情况,因而应由其负责查账。
这两个理由表面上看,有其道理。但假账案的发生,正因为是当时身为竞选总部总干事的黄珊珊,拉来亲朋戚友承担与财政密切相关的事务,而自己又疏于监管,才发生的,其本身就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及监管责任。现在却又让她“查账”,届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责任撇除得一干二净,将责任全部推卸给反正将要遭受党纪处分的李文宗、端木正,这岂非是“请鬼拿药单”?
其实,黄珊珊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已经不是第一次。黄珊珊在负责统筹甄选民众党的“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名单时,竟然不知忌讳,不但将自己名列进去,而且还安排在笃定当选的第一名。在当时就引起政媒两界的哗然。
那么,柯文哲作出“黄珊珊必须要留下来”决策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政媒两界由各种不同解读。而不可忽略的一条是,与其说是柯文哲“离不开”黄珊珊,不如说是黄珊珊“绑架挟持”了柯文哲。
这种现象早就有之。在柯文哲签下“蓝白合六点协议”后,正是黄珊珊利用某些民调(现在有说是由民众党以超溢高价买来的疑似假民调),挟持柯文哲并自作主张撕毁“蓝白合六点协议”。柯文哲后来说“后悔没有『蓝白合』”,应当首先就怪罪于黄珊珊,但却是仍然继续重用黄珊珊。这有可能是与当初因为与黄珊珊有矛盾而离开民众党或党的权力核心的蔡壁如、谢立功、陈琬惠等人,目前正在“发功”要求开除其出党,黄珊珊抓住柯文哲所收到的政治献金中可能还有某些“私帐”的“辫子”,而“胁迫绑架”了柯文哲。
另外,倘黄珊珊失去党权,就必须辞去“不分区立委”,这可能对民众党及柯文哲都并非是正面的事态。一方面,依序递补者的“战力”远不如黄珊珊;另一方面,倘假账案以至是“京华城”等三案继续恶化发展下去,柯文哲不能再担任党主席,由于是黄国昌在这些弊案中都处身度外,因而极有可能将会在补选中获胜,倘黄珊珊继续留在党内,还可获得“党内恐怖平衡”。毕竟,假账案除涉嫌“伪造文件”的端木正之外,其实都是“监察院”罚款了事,无需负刑事责任。而“京华城”等案却是含有刑事责任,但似乎与当时是台北市副市长的黄珊珊无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