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9日发表富权文章:“立法院”是否召开临时会成为讨价还价工具?以下为文章内容。
过完了八月八日的“爸爸(父亲)节”,蓝绿白“立委”除了前往巴黎观赏奥运及为“中华台北”运动员“打气”等之外,基本上都已结束了“放假”状态。因此,是否要在八月中下旬召开“临时会”,就成为蓝绿白党团讨价还价的筹码。
按照“宪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立法院”会期每年两次,自行集会,每会期四个月,每年二月一日至五月底,以及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会期间,总共集会时间可长达八个月,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在今届“立法院”的第一个会期中,“立法院长”韩国瑜于五月间主持党团协商,研商“行政院长”卓荣泰施政方针报告及“立法院”配合延会相关事宜时达成共识,第一会期延会至七月十六日。
不过,“宪法”第六十九条又规定:“『立法院』因『总统』之咨请,或『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以上的请求,得召开临时会。”因此,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日前表示,希望能够在八月间召开临时会,处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员、“考试委员”等的人事同意权案。这是因为,“NCC”有四位委员任期已届,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仍在“立法院”卡关,“行政院”八月一日去函“NCC”,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民进党团翌日日向在野党喊话,希望能同意召开临时会,完成人事同意权行使。
吴思瑶又表示,不光是“NCC”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考试委员”的人事同意权也卡住,影响将近三万名考生权益,影响的业别包括医师、护理师到社工师,呼吁在野党同意召开临时会,履行人事同意权的法定职责,避免政府机关空转,无法运作。
“不说犹可,说起NCC三把火”。国民党“立委”普遍将“NCC”视为如同“党产会”、“促转会”那样的“东厂”机构。尤其是“NCC”裁决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事件,被视为打压新闻及言论自由。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NCC”对“中天”电视不予换照原处分,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NCC”对“中天”的新闻节目裁罚的案件,连续十多次判决撤销裁罚,已经证明“NCC”权力行使失当。因此,国民党“立委”对于“NCC”四名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行使案,并不急,就当是对“NCC”的恶行“出一口气”。因此,国民党团书记长洪孟楷表示,如果召开临时会只限缩人事的审查,“绝对没有意愿,也绝对拒绝奉陪”。而民众党党团也已表态反对。
不过,国民党党团也有议题希望能够尽快审议完成,包括处理已径付二读、提高罢免难度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如果民进党党团执意要召开临时会,国民党党团就以不能“只限缩人事的审查”为由,也需审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等法案。民进党团却声称,临时会是以重大民生议案为先,若蓝白要优先处理高度政治性的议案,真的要顾及社会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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