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重要前提是将流动儿童精准的监测摸排出来。《行动方案》首次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并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
要求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行动方案》同时明确,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2024年9月底前,各地民政部门要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按规定时限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哪些?
郭玉强表示,《行动方案》首次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
在权益保障方面,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在关爱服务方面,重点从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开展城市融入服务4个维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支持。
如何保障流动儿童在居住地的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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