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纵深推进不能腐的工作机制,强化刚性制度约束
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腐败滋生蔓延,往往是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的结果,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制度规范不完善、衔接不顺畅、执行不到位,就会给腐败分子提供便利。必须坚持从源头着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通过深化改革和治理创新,形成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和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抓深抓实以案促改。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贯通“惩治防”的有效抓手。健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机制,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深入挖掘腐败背后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督促协同发案单位开展整改治理。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提高针对性和约束力,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效果。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权力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蚀剂,根治腐败必须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明晰权力运行边界,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权责透明,推动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权责统一,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增强制度执行刚性。坚持把科学设计、强化教育、督查问责结合起来,提升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治理效能。持续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斗争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懈怠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曲解性执行等问题,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严肃处理,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纵深推进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发挥思想教育优势
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自觉自律具有根本性、源头性、内发性,外部约束要想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自觉自律这个内因。必须坚持前移反腐败防线,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让心存侥幸者彻底消除贪腐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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