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监督体系,是提升监督效能的基础。”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坚持机构为工作服务的原则,在保持现有编制、职数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挖潜、完善机制,着力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问题,使监督办案的拳头攥得更紧、出拳更加有力。
今年年初,河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制定68项具体措施,从优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统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等方面,促进基层监督“形神兼备”、提质增效。
基层监督点多线长面广,如何以有限监督资源释放最大监督效能?为此,河南省纪委监委首先从人员配置上破题。
在省纪委监委统筹下,各县级纪委监委将人员力量向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等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倾斜。
除了整体优化县级纪委监委机构设置,省纪委监委还统筹管理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在派驻机构和委机关之间,将人员力量向委机关倾斜,明确规定调整后派驻机构编制数一般不超过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编制总数的35%。比如,郑州市二七区纪委监委调整合并人员较少的4个派驻机构编制、职数,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人员由原来的39人增加至57人。
与此同时,按照机关派驻“一盘棋”的思路,对案件查办、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统筹调度使用机关、派驻监督力量。记者在采访中瞭解到,不少县级纪委监委通过健全“组组”联动监督、“室组”联合办案机制,完善“委领导、室统筹、组联通、人共用、事协办”的工作机制,以“组组”联动实现资源有效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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