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0日电/据大公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就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探索开展依规授权运营,积极推动公共数据国际治理规则、国际标准制定,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记者注意到,《意见》强调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创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东中西部协作 共享数据红利
《意见》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激发共享开放动力。其中强调,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领域,拓展应用场景,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条件无偿使用公共数据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支持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创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合作和利益调节机制,支持东中西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在数据存储、计算、服务等环节开展区域协作,共享数据要素红利。
《意见》提出,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权责和范围,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鼓励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提高开放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机器可读性。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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