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介绍,通过实施置换政策:将原本用来化债的资源腾出来,用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将原本受制于化债压力的政策空间腾出来,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科技创新等;将原本用于化债化险的时间精力腾出来,更多投入到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去。同时,还可以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利好实体经济。
“总的看,我们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蓝佛安表示,通过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蓝佛安说,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监测口径更全,预算约束更强,监管问责更严。同时,将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
“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许宏才表示,党中央作出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并对报告的重点以及人大审议程序和重点等予以明确。在今年9月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务院全面报告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了监督调研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已依法送国务院研究处理;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此外,还要监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情况。”许宏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