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一直是创业板的鲜明底色。诞生之初,创业板就首次针对创新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发行上市条件,放松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限制,缩短持续盈利、主营业务变更、实际控制权变化等期限要求。随后,创业板出台更严格的退市制度,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形成体系,首推“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先行先试”的制度探索不停步。
注册制改革落地后,创业板统筹推进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一系列基础制度创新,为全面注册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发行上市方面,创业板设置了更加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并首次明确“三创四新”量化指标,紧密围绕创新性、成长性两大维度,设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指标,“优创新”“高成长”的板块特色更加鲜明。注册制改革以来,540多家IPO申报企业属于创业板重点支持的“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领域,占比近半。
再融资方面,创业板推出“小额快速”再融资,简化审核流程,提高融资规模上限,持续助力优质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目前,已有43家创业板公司通过“小额快速”机制募集资金90.40亿元。
并购重组方面,创业板设置更加市场化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增加定价灵活性,进一步扩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间。创业板已累计实施完成496单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股权激励方面,创业板引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放宽激励对象限制,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为公司吸引和留住创新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已推出736单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计划,涉及股份数量63.88亿股。
“经过持续的改革创新,整体来看,创业板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内容透明、层次清晰、形式统一的监管规则体系,为打造具有独特产业结构气质的创新成长平台夯实了制度基础。”田利辉说。
未来,如何通过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创新和成长赋能?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对优质科技企业的包容性适配性,完善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持续监管等制度机制,引导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向科技领域聚集;同时强化并购重组功能、提升重组审核效率,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进行整合,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实现转型升级。此外,还要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内在价值,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