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在作供时表示,自己在冲突现场扮演的是协调和监察的角色,认为可以议员身份进行调停,透过沟通缓和形势,呼吁不要出现过激行为。但根据庭上披露的多项证据,警民关系组曾着林卓廷不要前往元朗,以免火上加油;再者,林卓廷的政治立场和高调言行在香港社会中广为人知,从结果而论,他出现在现场,非但没有令事件如其所说般有所“缓和”,反而朝着反方向一路推进。
从相关影像和纪录中,可见林卓廷到达元朗站后,随即将手机交予助手负责直播。正如法官质疑,如果林卓廷想记录当晚的事件,为何不单纯以录像形式拍摄?其进行网上直播,“明显有‘抽政治油水’的念头”,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政治气势。
此外,林卓廷当晚在社交平台连发3则帖文,渲染元朗有黑社会分子介入。在7月21日晚港岛区暴乱发生之时,林卓廷的帖文产生了“磁石效应”,吸引政治立场相近或参与港岛区游行的人前往元朗,亦大大增加了现场的不确定性。在高峰时期,现场有多达100人对峙,双方互相指骂挑衅、“非白衣人”亦有向闸外投掷水樽和打伞。而且法官强调,案中绝大部分“非白衣人”并非返回元朗,而是专程到现场集结,众人没有“滞留”,即使有机会也不搭港铁离开,而是继续集结对抗“白衣人”。
同一时间,林卓廷不但在场呼吁“大家不要退”、“顶住”,加强“非白衣人”的声势;又叫“白衣人”一方“不要走”,并用粗言秽语挑衅,从旁观角度而论,此举无疑是在煽风点火。如法官所指出,林卓廷无可置疑是非法集结人群的其中一员,而不是作为“独立监察人”的身份出现,更不是“调停者”。而其他被告称使用消防喉射水,以及喷射灭火筒是为了阻吓对方,也仅仅是自圆其说,实质激化冲突,角色已明显超过一般的旁观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