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浙江省纪委机关部署开展“信访举报环境净化”活动,着力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利。通过完善治诬澄清前置“双研判”机制,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义制发《浙江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规程》等,持续营造勤廉并重、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
“操作规程实用管用,同时绘制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流程图,方便各地、各相关部门精准把握、规范执行。”浙江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由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起草的操作规程,结合近年来的工作成效、查办的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的全周期、全流程、全链条进行明确,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
该省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操作规程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同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并对受到诬告、错告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和跟踪管理,不断巩固澄清效果,有效激励担当作为、提升干事创业热情。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定期梳理研判、规范处置流程等方式,建立健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度机制。江山市纪委监委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分析研判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牵头,统筹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力量,定期筛查“重复+失实”检举控告,常态化筛查诬告陷害线索。永康市纪委监委将查处诬告陷害工作纳入检举控告处理闭环,通过规范处置流程图,健全双向移送、结果反馈、联合惩戒等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信访件,既查违纪事实,又查诬告陷害事实。
2坚持多方协作,促进惩治诬告强协同、聚合力、提质效
“我们通过多方协作配合,及时调查还原举报人诬告陷害他人的事实,并予以警告处分。”说起之前查办的一起诬告陷害案件,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同志介绍,该区纪委监委运用“快查快结”机制,多方联动,既查信访事实又核涉诬事实,对违纪违法举报人依规予以严肃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经查,举报人吴某为泄私愤,虚构南白象街道办事处某干部受贿1万元的情节,陷害干部。问题查实后,瓯海区纪委监委组织参与调查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进行会商,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的基础上,会同公安机关当晚即对吴某的诬告行为进行处理,并于翌日召开澄清反馈会,以“面对面”方式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予以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