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军博弈中的“宪法”忠诚
1990年代李登辉主政时期,为巩固权位,对台军“大动手术”,推行所谓“军队国家化”,取消反“独”促统政战教育,后期更公然抛出“两国论”。但台军方负责人郝柏村依然对外宣示:我们不保卫“台独”,只保卫“中华民国”。表示依照“宪法”,台军当然是支持统一的,“中华民国宪法”的“法统”就是统一,不允许国土分裂。1993年,台军“总司令”陈燊龄又重申“中华民国宪法”的立场,强调台军保卫“中华民国的宪法、安全”是义不容辞的,是不需要解释的。“为了贯彻使命,唯有坚决的反共、反‘台独’,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才会安全,大家要有这个正确的认知,不容怀疑。”⑫
即使在1996年台海危机后不久,时任台防务部门副负责人王文燮在接受质询时仍然回答,台军绝不支持分裂国土或变更“国号”之行为,台防务部门负责人蒋仲苓进一步明确表示,台军绝不效忠主张“台独”的领导人。郝柏村一针见血地直言:“台独”哪来军队?“台独”哪有一架飞机、一艘军舰!⑬言下之意,台军是一支服膺“中华民国宪法”的中国军队,既不是也从来不存在一支“毁宪乱政”、分裂国土的“台独军”,更不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私人武装。
2000年台湾地区政党轮替,民进党第一次执政。陈水扁上台后,开始在军中大规模推动“去中国化”,拆除营区内有关国家统一、复兴中华的标语,取消军中的“中国”字符,妄图把台军打造成“台独大本营”。但长期的政战教育使广大基层官兵仍普遍认同两岸同属一中的历史和法理事实,诸多高级将官抵触“去中国化”的意识形态改造工程,时任台防务部门负责人伍世文就公开承认:“我是中国人”,宣称“军队只能依宪法而战”,强调“军队决不支持分裂国土的行为”。
因此陈水扁在视察台军时,反复以“中华民国”及“宪法”为主要名词发表讲话,代替平常竞选演说时常用的“台湾”,藉此向军方示好来安定军心,提升台军对民进党当局的忠诚度。如陈水扁不断强调台军服膺的是“中华民国宪法”,台军的一切作为“都要以宪法为根基”,台军必须全力“捍卫宪法”。实际上默示和承认了台军服膺的是内含“一个中国”最高法理精神的“中华民国宪法”,而非民进党以“独立建国制宪”为核心目标的“台独”党纲。
2016年民进党第二次执政,蔡英文又推动所谓“转型正义”,在军中掀起新一轮“去蒋化”狂潮,要将蒋介石、蒋经国的塑像、遗像及相关命名空间,以移除改名或其他方式处理,进一步推动军队“去中国化”。但冯世宽、严德发、邱国正三任台防务部门负责人基本都站稳立场,预先画下红线,表明军队营区现存之两蒋塑像、遗像,是台军队史的一部分,非“威权”崇拜,明确表态拒拆铜像,强调这些均是教育台军“铭记历史责任”的载体。
最重要的是,三任台军方负责人任内都以身作则,带头服膺和恪遵“中华民国宪法”,依循“法理一中”精神,坚守原则底线,维持台军的整体政治正确,与“台独”划清界限,旗帜鲜明地代表军方发出宣示——台军不会也不能为“台独”而战!⑭可见,台军不仅是台湾地区主要武装力量,也是一个具有相当程度组织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反“独”特殊团体,一股反“去中国化”的重要军事兼政治力量。
(三)军事教育的法理传承与坚守
2024年民进党实现连续执政,赖清德接棒上台后,任命具有鲜明“台独”色彩的顾立雄为台防务部门负责人,上任伊始便要求台军校删除“中国现代史”课程,新设“人权与民主发展”课程,妄图灌输“台独”谬论,要把台军从“反台独的堡垒”异化为分裂国土的工具。但现实是台军大量中高级将官,尤其是陆军系统大都出自陆军官校,长期接受以“国家统一”为核心的政战教育,在黄埔精神教化下反“台独”思想根深蒂固,至今包括“国防大学”在内的台军基础院校,仍开授和需考选“中华民国宪法与立国精神”通识教育和必修课程,忠诚叙事还是忠于“中华民国”、忠于“宪法”。
如迄今在陆军官校大堂内,台军教战总则与“中华民国宪法”赫然高悬幷列,前者以实现三民主义、捍卫“中华民国”为宗旨,强调武德与军纪,后者确立民主共和政体与“中华民国领土疆域”,强调使命与责任,二者相互呼应,深度影响台军的价值取向与政治认同,构成台军的思想根基,难以撼动。
不难想象,如果赖清德当局一夜之间对台军教育体制、课程设计及教学内涵通通“去中国化”,在历史思想层面切割两岸联结,完全实现“台独化”,陆军系统、军队高层乃至整个台军内部必然军心震荡,影响战备,甚至激烈反弹,导致指挥体系信任危机,引发军人干政,以武制“独”,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为何被视为“台独”顽固分子的顾立雄,在接受询问台军为何而战时,哪怕内心完全不认同,也只敢回答为“中华民国”而战,不敢回答为“台独”而战。⑮
尽管李、扁、蔡、赖多年来“独化”台军的操作,对台军建设产生一定消极影响,也曾妄图从根本上扭曲台军的内在属性和使命定位。但多年来不管岛内外政局如何变化,台军始终坚持服膺“中华民国宪法”,台军方负责人和发言人,包括诸多台军高级将官都数次表态恪遵“中华民国宪法”,“台独”势力至今不敢在军中公开活动和发展组织人员。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台湾独立”与“法理一中”乃两绝对不相容之物,要想存其一,必先废其一。台军效命于明定“一个中国”最高法理精神的“中华民国宪法”,法理上的“中华民国政府”还是“中国政府”,“中华民国国号”没有变更,“中华民国宪法”没有被废弃,“中华民国领土和固有疆域”仍然是含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全中国,民进党和“台独”势力至今也没有推翻“中华民国”、建立“台湾共和国”,故台军从始至终都是一支效忠“中华民国”、服膺“中华民国宪法”的中国军队,不是一支为“台独建国”而战的“台独军”。
三、现实逻辑:台军反对分裂国土,以武获“独”实不可能
(一)“违宪”风险与使命定位的根本对立
军队徽章是军事文化的缩影,代表着这支军队历史传统的延续与精神的象征,展现出军事单位整体的价值信念。在被视为台军精锐的台海军陆战队的军旗队徽上,迄今仍置有“秋海棠地图”,即沿用“中华民国宪法”公告之“中华民国领土疆域”,象征着守护“中华民国国土”的职责使命。包括台陆军第六军团、台陆军第八军团、台军备局之局徽、队徽和军旗,亦是将“中华民国版图”置于其中,以示捍卫守护,体现出这支军队的使命定位和传承,也传达出对“国土主权”和历史文化的认同。
因此台军若支持“台独”,则与服膺“宪法”相悖,叛离“法理一中”精神,违背“宪法”确立的国家统一框架。任何忠于“宪法”的台湾军人都不能支持“台独”,这是“中华民国宪法”所不允许的,这既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问题,也绝非某个政治人物或政治势力随心所欲或处心积虑就能改变的。台前陆军“总司令”陈镇湘就表示,台军是捍卫“中华民国”,是以“中华民国宪法”为基础的,“宪法”是反对分裂国土的,不仅仅是军方负责人应该据理力争地表态,台军所有的干部都应该永远维持这种立场。⑯
概言之,服从“宪法”和反对“台独”一直都是台军的基本信条。“中华民国宪法”至今仍是抗拒“台独”势力渗入军中、威逼利诱军队倒戈的天然保险,在“中华民国宪法”没有变更前,民进党当局领导人当然没有让台军为“台独”而战的法律依据和合法空间,借台军之力以武获“独”或以武护“独”,实属就是一种不可能的任务。因为如果将立基于“一中宪法”的“中华民国”政权比作“刀把”,那台军便是“刀刃”,但再锋利的刀刃,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
“台独”分子臆想的通过人事安排、组建机构或密谋策划,在军中发展势力,之后发动军事叛乱或政治行动,消灭政坛中的统派力量,掌控岛内政局,推翻“中华民国”,建立“台湾共和国”,无异于痴人说梦、天方夜谭。因为就暴力的主要成分——台军而言,不仅于法无据,于理不合,违“宪”违法,缺乏合法性与正当性;在行为上也是叛国卖祖,背忠义,叛伦理,背离教战总则所定之武德使命,缺乏正义性和道义性。
(二)“台独”政变的失败先例与自毁逻辑
政变的实质在于重置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所谓策动台军以武获“独”,幷非毫无根据的假设性思考,而是有先例可察。其中一般的政变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的一部分人,通过密谋策划,采取军事叛乱或政治行动,夺取政权的行为。自我政变则是掌权者藉由合法执政或不合法途径控制政权之后,通过戒严、废止宪法、解散或冻结其他宪政机关等破坏宪政秩序的方式,扩张原先幷不享有的权力。
就一般的政变而言,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青年时期曾投考台陆军炮兵学校,自述报考军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算“以武装兵变推翻蒋家政权”,1961年军校毕业后前往金门担任军官,隔年组织的“台湾独立联盟”讨论发动军事政变之事遭检举,施明德以首谋罪涉案被捕,同案共有三十余人,大部分为青年学生。包括同时期的“苏东启案”,由云林人詹益仁和嘉义人张茂钟密议夺取保警和空军训练中心,推翻蒋介石政权以实现“台湾独立”,此事获得苏东启支持,幷将组织发展到军中,后事机泄露,胎死腹中。1961年苏东启被捕,幷沿线追踪逮捕三百余人,但军中涉案人员仅少数几人。
综上可见,“台独”分子在对以台军为目标的拉拢和策反活动中,几乎在密谋阶段就遭检举侦破,连“起事”的机会都没有,完全无机可乘。最重要的是在军中发展成功的附随人员极少,既无组织基础,也无武器来源,更遑论组建起一支规模性的“台独”武装,甚至于此类军中“台独”叛乱案件在此之后就销声匿迹了。除早期国民党对军队的严密掌控外,最主要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台军服膺和恪遵的“中华民国宪法”,与“台独”形成根本性对立,图谋“台独”政变在军中必定应者寥寥,注定以失败告终。
(三)以武“护宪”与制“独”的危机预判
就自我政变而言,设若夺得台湾地区政权的民进党当局领导人政治野心膨胀,携选举胜利之余波,宣布“台湾独立”,分裂中国版图,动摇政权根基,这便是一项公然“违宪毁宪”、“叛国乱政”的“乱命”,台军不仅应该拒绝服从,还需立即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37-1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国防’,以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为目的”,所赋予台军应担负的保卫“中华民国”政权安全的使命⑰;以及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100-1条之“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⑱,坚决、迅速地以领导“内乱罪”和分裂国土之“叛国罪”,逮捕羁押“台独”祸首,以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甚至直接处决。以“国家拯救者”和“宪法守护者”的身份,克尽职责,履行使命。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华民国国土”完整,保卫“中华民国国体、国宪”的稳定和安全,确保“中华民国”政权对台湾统治秩序的安定,其干预动力和名义都源自“中华民国宪法”,完全具备正义性与正当性、合法性与合理性,即义正、兵正、法正、名正。
此一政变模型看似不可能,但也绝非不可能。一个具有纵向对比意义的例子就是2024年12月3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宣称要“铲除反国家势力”,动用军队封锁国会,密谋拘捕朝野两党领袖,企图发动自我政变夺权。但戒严军队进入国会不久,戒严令就遭到国会表决推翻,最大在野党主席李在明发表立场,指出尹锡悦宣布戒严是违宪违法行为,最终这一紧急戒严风波仅持续6小时就草草收场。在这一过程中,多数韩军高阶将官和戒严部队均意识到尹锡悦以打破政局为由实施戒严,逾越宪法所赋予的权限行使权力,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因此幷未积极支持尹锡悦的“违宪戒严”,而是自主以消极作为或有所保留来执行命令,没有奉命镇压抵抗示威的议员幕僚,也没有立即拘捕朝野两党领袖。戒严部队深知他们效忠的是大韩民国宪法,而不是一时疯狂、权欲膨胀的尹锡悦,其虽享有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但仍应依法指挥幷受国会监督。
12月31日,韩国法院以涉嫌内乱首领罪及滥用职权行使权利为由对尹锡悦发布逮捕令,为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对现任总统发出逮捕令。翌年尹锡悦被逮捕,成为韩国史上首位遭逮捕的现任总统。前车已覆,后未知更。可以断定,设若赖清德政治野心或权欲膨胀,效仿尹锡悦,为一己一党私利铤而走险,煽动或命令台军发动以实现“台独”为目标的武力夺权行动,其分裂阴谋必然会因为军方的根本性反对而破产,在失去军队支持、陷入孤立处境的同时,其政治生命也势必如尹锡悦一样终结,甚至更加惨烈。
四、结语
台军作为一支起源于祖国大陆黄埔军校、以“中华民国宪法”为法理根基的武装力量,从历史记忆到内部教育,从法理传承到军事文化,均体现出作为中国军队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属性。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李、扁、蔡、赖之流大搞“去中国化”操作,妄图将台军改造成“台独军”为“台独”保驾护航。但台军仍坚守反分裂国土的政治信条不动摇,未被民进党的“去中国化”伎俩动摇军心。设若赖清德继续执迷不悟,鼓动台军为民进党一党之私而战,为“台独”分裂而战,终将发现台军作为抵制分裂、守护“宪法”的天然力量,非但不会沦为民进党的“私家军”,反而会成为戳破“台独”迷梦的解构力量。
基金项目:本文获2022年福建省财政厅“台湾警政与司法制度研究”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闽财指[2022]639号)。
注释:
①赵景刚、陈霞:《1986年至1992年台湾军队国家认同的历史特征》,《军事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第155-156页。
②《“民国七十三年”六月十六日蒋经国为陆军军官学校建校六十周年发表纪念文发扬黄埔精神完成统一大业》,《“民国七十三年”蒋经国言论选辑》,《蒋经国“总统”文物》,“国史馆”藏,数位典藏号:005-010503-00044-021。
③《陆军官校建校七十周年校庆》,“中华民国总统府”,1994年6月16日,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3488,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④《“总统”今天亲往高雄陆军军官学校主持“八十三年”三军十一校入伍生典礼》,“中华民国总统府”,1994年10月28日,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3590,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⑤《“总统”偕同“副总统”出席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民国104年军人节”庆祝活动》,“中华民国总统府”,2015年9月2日,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9719,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⑥⑰《“中华民国宪法”》,“全国”法规资料库,1947年1月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访问日期:2023年10月1日。
⑦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全国”法规资料库,2005年6月10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访问日期:2023年10月1日。
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全国”法规资料库,2022年6月8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访问日期:2023年10月1日。
⑨《“国防法”》,“国防”法规资料库,2012年6月6日,https://law.mnd.gov.tw/scp/Query4B.aspx?no=1A000705601,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⑩《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施行细则》,“国防”法规资料库,2023年10月30日,https://law.mnd.gov.tw/scp/Query4B.aspx?no=1A004702610,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⑪《“立法院”第8届第6会期“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第14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立法院”公报》第103卷第73期,第29-41页。
⑫ 《“总司令”陈燊龄重申“中华民国宪法”的立场》,“国家文化记忆库”,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292083,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⑬《面对“台独”,台军负责人咋就成了墙头草?》,《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5月27日,第3版。
⑭《快评:不为美国而战,也不能为“台独”而战》,中评网,2022年10月25日,https://www.crntt.com/doc/1_0_106503043_1_1025010221.html,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⑮《“蓝委”问为谁而战?顾立雄称为“中华民国”而战》,中评网,2024年6月26日,https://www.crntt.com/doc/7_0_160023132_1.html,访问日期:2024年10月1日。
⑯《“立法院”第8届第6会期“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第14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立法院”公报》第103卷第73期,第43页。
⑱《“中华民国刑法”》,“全国”法规资料库,2024年7月3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访问日期:2023年10月1日。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9月号,总第333期,P5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