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0%突然变成392% 郝市府错误解读
因都市结构改变,京华城于2010年重新提案改建,此时,北市府指摘京华城基准容积率为392%。由于北市府80.2.13公告都市计划主要计划载明,捐地后“容积率依整个基地面积计算为392%(70%X560),但不应损及其原已申请执照之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为标准”,其中“容积率依整个基地面积计算为392%(70%X560)”系指捐地前粗容积为392%,捐地30%后为560%(台北市商三基准容积皆为560%)。北市府骤然推翻公告的都市计划主要计划,指摘京华城容积率只有392%,然而台北市所有商三建案的基准容积率皆为560%,京华城额外捐出大量土地和金钱回馈市民,岂有在捐地捐钱后,容积反而变更少之理,京华城开启陈情之路,但郝市府皆不处理。
2014年,郝市府解除威京集团整体开发规定,并认定京华城基地西北角小地主无须返还京华城代捐的土地和价金,致京华城求偿无门。
“监察院”纠正 北市府厘正京华城容积率从392%回复560%
直到2016年,“监察院”纠正北市府,确认京华城的基准容积率回复为560%。北市府于106年厘正京华城的容积率为560%,然而,柯市府于107年却又径行删除都市计划公告允建保障京华城的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
京华城容积率560%至840% 购买容积移转30%并依法申请容积奖励20%
京华城改建再开发,考量南松山在台北市发展相对落后,期望带动地区发展与经济活动,增加就业机会,委请国内外建筑师规画协助,希望以创新的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及宜居城市为主轴,以基准容积率560%为基础,向北市府提出前瞻性规画和都市计划变更。
京华城依据都市计划法第24条提出细部计划,向北市府申请容积奖励。京华城再开发是改建案、都市计划案,不是都更案,关于都市计划案的容积率奖励,“内政部”早在十多年前就饬令全国各县市要订定法令“非都更奖励容积以法定容积20%为限”,但台北市政府至今没有订出法令规范,致使京华城所提都市计划变更细部计划只能依照北市府容积总量管制的通案原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