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侯汉廷向监察院检举赖清德。(照片:侯汉廷脸书) |
中评社台北3月21日电/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的政治献金案遭“监察院”裁罚新台币374万元、没入5579万3888元。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昨向“监察院”检举,赖清德涉违反政治献金法,是否“故意匿未申报”?侯提出3点质疑,要“监院”调查。但他也坦言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不必去查”、“查无不法”,甚至“反过来查他”,但必须要凸显“监院”和民进党的双标与邪恶。
柯文哲涉京华城图利与政治献金案被起诉后昨日首度出庭,“监察院”赶在前一天公布柯文哲2024大选政治献金之查核报告,对柯文哲裁处罚锾374万元、没入5579万3888元,签证会计师端木正移付惩戒;吴欣盈免罚。“监察院”表示,经廉政委员会认定,本案会计报告书违反政治献金法情形,包括募款演唱会售票及透过木可公司贩售竞选小物,合计4067万余元故意匿未申报。
侯汉廷昨天透过“监察院”陈情系统检举,“113年“总统”选举拟参选人赖清德以‘赖桑小铺’贩售竞选小物,属于政治献金,却匿未申报,违反政治献金法至为明确,请贵院比照柯文哲案件,予以裁罚或纠弹。”
他说,3月19日“监察院”新闻稿指出“竞选小物贩售收入均属政治献金”。“拟参选人为募集政治献金而举办活动,政治献金法并无限制募款活动之态样,拟参选人自可展现创意举办不同型态之募款活动,包含委由营利事业办理。”“仍应依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将贩售之金额于法定期间内存入政治献金专户、开立收据并申报于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
侯汉廷提到,赖清德及竞选团队于2023年11月17日宣传“赖桑小铺”,明白表示贩售“募款小物”,显然符合前述“监院”所指“竞选小物贩售收入均属政治献金”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