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律要教导民众金融知识,ATM存款时,机器要提醒民众输入所存款项的来源和时日,检察官说一周前没提款纪录的存钱就算财产来源不明,也要她指出某笔存款是由哪一个人、哪一个帐号、哪一天提领出来的,否则通通算不明财产,这种金融知识请要教育民众知晓,否则哪天自己犯法都不知道。
5.某人栽赃的说词称2024年5月在她家看到有6千万到3亿的现金,“这种证词写入起诉书中,请您们先负责任的调出周遭的上百支监视器来看,看搜不到是何时运走了。”她也在讯问中被问到此事,斩钉截铁说2024年1月投票日后,再没有任何幕僚曾踏入他们的4楼住家,这个证人的证词是瞎掰的,请检察官要写入起诉书中,至少要把她的证词一并写入。
6.市府在2020年3月10日开过便当会,“我这倒楣鬼在3月18日曾将钱存入小孩户头,这样就说我是拿京华城或议员的贿款去存入?法律证据是这样兜的?”她自小帮小孩开立投资帐户,定期给钱让他们投资基金,2010年底儿子以810万元向她买了名下的旧公寓,也抱了一堆存折去国税局证实和儿子间有长期赠与和投资行为、拿到了一等亲间买卖不动产的免税证明,为什么在先生从政后就和市府活动作连结成收贿证据?
陈佩琪说,自己只真实地说出这一年来一些亲身经历的感受,“大家是否可以跟我一样感受到司法的脆弱呢?大家一起来帮帮它、救救它吧!” |